导读: 2021-05-10 08:01:35 职场跳槽,万万不能带走商业秘密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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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场跳槽,万万不能带走商业秘密
市场经济环境下,职工跳槽另谋高就的现象较为常见。人才流动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,但也不可避免产生一些法律纠纷。其中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因为涉及公司重大经济利益而备受关注。不少公司在新员工入职前都会与其签订一份保密协议。那么,究竟什么是商业秘密?保密协议究竟有怎样的效力?怎样防止商业秘密被侵犯呢? 案情回顾 陈某与投资方达成协议,共同成立傲胜游戏公司,由陈某担任总经理,并负责某款网络游戏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。经过前期的投入和准备,该游戏如期上线,双方皆大欢喜。 就在陈某准备将游戏投放市场大展拳脚之时,投资方却派来另一位市场营销总监,陈某心中不快,与投资方协商未果,双方不欢而散。陈某一气之下辞职另起炉灶,成立天翔科技公司,高薪挖走傲胜游戏公司26名员工,并窃取了傲胜游戏公司网络游戏产品程序源代码,开发出一款类似的游戏投放市场。 此举极大触动了傲胜游戏公司的利益,造成公司损失惨重。授资方随即报警,警方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将陈某抓获,后陈某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以案说法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、具有实用性的、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判断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有三个标准: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;二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;三是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,三者同时具备即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。 在本案中,陈某跳槽后成立新公司本无可厚非,但是通过挖走原公司大量员工,窃取原公司游戏产品程序源代码便涉嫌犯罪。作为一家游戏公司,网络游戏程序源代码无疑属于商业秘密,具有经济价值并受到公司严格保护。依照我国《刑法》第219、220条的规定,陈某创立的公司采取盗窃的方式侵犯做胜游戏公司商业秘密,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傲胜游戏公司造成重大损失,陈某作为公司直接责任人,依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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